英国首相特雷莎·梅的专机抵达武汉,正式开启她就任英国首相之后的首次访华之旅。此次特雷莎·梅的访华行程一共3天,先后拜访武汉、北京、上海三座城市,并将在北京与中国国家领导人举行会谈。捷豹路虎、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伦敦证交所的CEO等随首相一道访问。看看英国《每日电讯报》最近这标题:“中国将成为英国脱欧后最好的伙伴!”
中国国际化的深化进程给全球带来了发展机遇;而脱欧让英国乐于也急于能够更好的拥抱新的市场机会;同时英国高度国际化包容和开放的环境是中国走向国际化的重要平台,中英之间的黄金时代有高度的互补性和契合点。
在英国首相访华首日,商务部与英国国际贸易部在京共同举办了中英企业家委员会成立大会。该委员会旨在为两国企业搭建交流平台,切实推动中英经贸务实合作。委员会下设理事会,由中方15家、英方16家企业代表组成,涉及金融、能源、汽车、通讯、医药等行业,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英国捷豹路虎公司分别成为理事会的中方和英方主席。
加强发展战略对接,扩大双向开放。加强“一带一路”、核电、高铁、金融、高技术贸易、第三方市场等领域合作,扩大双向投资,提升高技术产品在双边贸易中的比重,打造新动能合作增长点。中方同意加快“沪伦通”准备工作,愿适时审视启动时间安排。
年12月16日在北京举行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双方欢迎中英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45周年,重申推动构建中英面向21世纪全球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深化战略经济合作,促进双边贸易投资,深化中英金融合作关系。第九次对话成果涵盖范围广泛,双方在宏观经济政策、贸易、投资、金融、产业战略、“一带一路”和第三方市场等领域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双方就深化经济财金合作、为中英关系“黄金时代”注入新动力达成一系列新共识:如何加速中英两国金融市场联动与合作成为一个热点问题。在本次对话成果中,中英双方明确提出,“欢迎上海清算所与伦敦资本市场金融科技企业R5就共同推出跨境外汇清算解决方案达成一致”。
中英金融服务对话成果摘录:
双方认识到中英两国拥有不可比拟的金融伙伴关系,并致力于深化和扩大这一关系。中方认识到,鉴于伦敦的历史、市场深度和全球人才,其将继续保持世界领先的全球金融中心地位,并将继续成为中国金融服务合作的重要伙伴。
双方欢迎两国监管机构继续合作,并欢迎英格兰银行卡尼行长和中国人民银行周小川行长共同主持首次联合研讨会,就中英监管合作、宏观审慎框架、金融稳定、绿色金融等议题开展讨论。
(1)双方继续支持中英金融服务战略规划的实施。中方欢迎并支持英国多年期繁荣基金金融服务项目,支持双方加强在监管改革、市场发展和开放等领域的经验分享。
(2)为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相关部署,中方决定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投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上述措施实施三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将放宽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银行业股权投资比例规则;三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英方欢迎上述承诺,期待有关审批条件和落实时间表的更多细节。
中方认识到英国金融服务企业在上述领域的优势,以及其更多进入中国市场为双方带来的互利。中方欢迎并鼓励英国金融企业尽早利用中国扩大开放带来的机遇,在中国投资和扩大业务。
25、双方同意在相互尊重主权和法律法规前提下,加强两国监管部门间的监管合作与经验分享,包括:
(1)双方银行业监管机构将继续完善定期磋商机制,进一步促进双方在跨境监管方面的密切交流合作。双方将在跨境支付监管合作以及行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深化交流合作,包括行为监管框架与工具、第三方金融纠纷解决机制、金融知识普及与教育、消费者保护绩效评估与评价体系以及与金融科技相关的消费者保护等。
(2)双方同意加强中英反洗钱监管合作与信息交流。中国人民银行与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合作,积极推动签署双边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管合作协议。
(3)双方同意在相互尊重对方主权和国内法律的基础上推进审计监管合作,并在审计工作质量监管方面致力于达成双边信息交换合作协议。
(4)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期货和场外衍生品市场监管合作和经验分享,积极推动开展双方衍生品领域业务交流与培训研究,鼓励英方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特定品种期货交易。
(5)双方保险业监管机构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合作、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并就有关技术问题和共同关心的监管事项召开监管联席会议。
(6)双方同意就货币防伪技术加强交流合作。
银行业
26、双方继续支持各自银行在对方国家扩大投资经营,鼓励两国银行通过深化跨境合作持续推动“一带一路”倡议:
(1)双方承诺加强信息分享,以推动中国有关终止净额结算制度的研究,包括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与亚洲证券业和金融市场协会、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共同牵头建立中英净额结算工作组。
(2)英方欢迎中投公司在伦敦设立分支机构的努力,支持伦敦金融城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发挥积极作用。
(3)双方欢迎英国审慎监管局和金融行为监管局的决定,授予中国农业银行在伦敦开设分行的牌照。双方欢迎中方机构继续提交在英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公司的申请,英国审慎监管局、金融行为监管局和中国银监会承诺共同努力确保对所有申请开展高效审查。
(4)英方欢迎中国银行业协会伦敦办公室开业,并承诺与该协会加强合作,进一步深化中英银行业联系。
(5)英方欢迎中方承诺向外国企业开放国内银行卡清算市场,欢迎外商独资或合资的电子支付服务供应商申请银行卡本地清算牌照。
资本市场
27、中方重申支持人民币进一步国际化,继续探索深化双多边资本流动渠道,并利用伦敦市场无可比拟的深度和流动性支持人民币使用以及中国企业在伦敦融资:
(1)中英双方欢迎“沪伦通”相关操作性制度与安排的研究与准备工作取得的进展。双方同意进一步深入研究两地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以存托凭证的方式到对方市场挂牌上市,以实现两地市场的互联互通。双方欢迎中英监管机构在“沪伦通”框架下就跨境证券监管执法合作、会计准则与审计监管达成相关合作安排。双方同意加快推进准备工作,适时审视启动“沪伦通”的时间安排。
(2)双方欢迎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精英计划”(Elite)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燧石星火”(V-Next)之间签署联盟合作协议,促进英国、欧洲和中国创新型企业的跨境资本形成。双方支持在北京和深圳举行首届商业路演活动,便利英国和欧洲公司与中国投资者群体沟通。
(3)英方欢迎中国债券市场向国际投资者开放并启动“香港—上海债券通”。双方欢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和伦敦金融城成立国际工作组,就债券市场开放和发展加强研究与合作。
(4)双方同意就中英债券市场互联安排启动工作组并开展可行性研究,以推动更大规模的债券市场双向投资。
(5)双方同意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
(6)双方认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实现投资者群体多元化的重要性。英方欢迎中方给予汇丰银行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牵头承销熊猫债的资格,并欢迎中方决定进一步给予符合条件的英国银行同类业务资格。
(7)基于伦敦作为全球融资中心的强大实力、在发展创新债务产品方面的悠久历史以及其全球领先的离岸人民币中心地位,双方欢迎中资发行体加强在伦敦发行包括绿色债券在内的全类别金融工具。
(8)中方将继续推进改革,完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管理制度,包括加强国内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
(9)除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中方同意不对上市公司外资股比进行其他限制,无论是单个境外投资者股比,还是全部境外投资者股比。
28、双方鼓励英国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及相关服务。中方将进一步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鼓励更多英国投资者投资包括债券市场在内的中国资本市场。中方欢迎英国优质企业在中国债券市场发行熊猫债券。
29、双方欢迎NAFMII和ICMA继续在已签署的合作框架文件(MOU)框架下深化相关合作。
资产管理
30、双方认可英国作为全球第二大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中方欢迎英国企业进入并支持中国国内市场发展:
(1)双方欢迎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与中国证监会的交流沟通,以增进双方对彼此资管行业和相关监管制度的相互了解,双方同意启动基金互认可行性研究,以深化该领域的合作。
(2)中国证监会欢迎英仕曼集团备案发行私募基金产品,也欢迎元盛资产管理公司、施罗德集团、安本标准投资公司以私募基金管理人身份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中国证监会欢迎瀚亚资本在上海申请设立外商独资的投资管理公司。
(3)中国证监会欢迎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外商独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私募基金业务。双方同意深化监管和商业合作,进一步探索英国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的机会。
(4)双方同意加强合作,探索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更多地参与境内和跨境托管业务。中方欢迎符合条件的英资银行在华申请托管牌照。中方将审视相关监管规定,适当考虑外资机构境外母公司的资产状况。
(5)两国政府支持另类投资管理协会(AIMA)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AMAC)在年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框架下开展合作,就资本市场和资产管理行业开展教育和研究类项目合作。
保险和养老金
31、双方认识到外国企业参与中国保险市场以促进中国金融普惠及增进中国个人、家庭和企业金融韧性的价值。
(1)双方致力于在本国和全球提升灾害保险水平。中方欢迎英方出台新的保险连结型证券监管框架,英方欢迎中方成立灾害风险管理与巨灾保险研究中心,以及中国国务院开展的灾害保险试点项目。双方承诺共同探讨开展产品研发,并择机就中资机构在伦敦发行巨灾债券以降低风险事进行可行性分析。
(2)保监会同意根据新的市场情况和行业数据,对信用风险因子进行重新评估和校准,并提供机会征求包括在华外资保险公司在内的业界意见,以更加客观地衡量境内外再保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的差异。
(3)英方欢迎中国保监会尽早积极考虑恒安标准人寿商业养老保险牌照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年金牌照市场准入申请予以积极考虑。
(4)中国保监会欢迎英国佰仕富人寿再保险有限公司在上海设立代表处。
(5)双方同意深化健康保险合作,中方鼓励符合条件的专长健康保险业务的英国保险机构在中国设立健康保险公司。
(6)英方欢迎中方修改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法规以拓宽境外投资范围的计划。
(7)双方欢迎中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与英国保险和养老资产管理行业开展密切合作,通过包括公共养老基金海外资产配置等方式,分享资产配置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人民币国际化
32、双方共同支持人民币国际化,认同伦敦在支持人民币全球使用,促进中国国内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中发挥的关键作用。双方同意年在伦敦共同举行中英人民币国际化对话,以加强伦敦作为西方人民币中心的重要地位,鼓励扩大人民币在国际市场的使用。
33、双方同意继续推进中英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在中英两国贸易和投资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双方同意进一步发挥英国人民币清算行作用,继续推动伦敦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中方欢迎更多的英国当地银行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加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
金融服务峰会
34、双方欢迎由英方中国市场咨询小组和中方中英金融创新顾问小组共同主办的首次中英金融服务峰会取得的成果。双方同意考虑并推动落实首次峰会提出的建议,鼓励两国企业进一步深化合作,加强伙伴关系,以落实中英金融服务战略规划。
金融科技
35、双方欢迎去年对话达成的中英金融科技桥相关成果已取得的落实进展,包括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分享金融科技监管知识和经验,并致力于深化伙伴关系以便利中英企业进入对方市场:
(1)双方欢迎就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监管沙盒”深化合作交流以规范金融科技,并将在中国探索机会发展相似的机制以确保国内外企业享有安全的市场准入和有效的监管。
(2)双方欢迎上海清算所与伦敦资本市场金融科技企业R5就共同推出跨境外汇清算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双方欢迎WorldFirst公司在上海设立办公室及外商独资企业。人民银行欢迎WorldFirst公司申请支付业务许可后依法合规从事跨境支付业务。
36、双方期待在“中英金融科技桥”框架下继续加强监管合作,促进金融科技企业间的交流。为推动两国金融科技企业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双方将加强关于跨境非银支付业务的双边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双方同意加强金融科技领域研究合作,欢迎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启动金融科技借调计划,第一步是派遣一名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员工来华,与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科技领域开展密切合作。双方将在数字货币研究方面加强合作。同时,双方将在中英金融服务峰会框架下,进一步完善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创新对话机制,推动双方监管部门和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和共同发展。
绿色金融
37、双方在绿色金融资本筹集、产品创新和思想引领方面互为主要合作伙伴。中英双方在推动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方面发挥着引领作用,包括在中国和德国担任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期间担任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联合主席。双方承诺加强在该领域合作,促进商业机构更多参与可持续金融体系的发展。
38、双方支持由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伦敦金融城绿色金融倡议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所开展的工作。作为该工作组年工作计划的一部分,在中国人民银行、英国财政部、英格兰银行以及其他中英机构的共同支持下,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将就以下议题开展合作:牵头讨论针对中英投资者的“一带一路”投资环境风险管理的自愿准则;研究推动绿色资产证券化的措施;鼓励两国金融机构参照气候相关金融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试点;开展分析以展示环境、社会与治理(ESG)与财务表现之间的正相关性。
39、双方支持绿色债券市场发展,鼓励中英优质企业跨境发行绿色债券。中方欢迎英国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绿色债券市场。
40、中方欢迎绿色投资集团在北京设立代表处,欢迎该集团与中方合作伙伴开展合作,分享绿色金融专业知识。
(注:以上为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政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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