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与戴姆勒组建合资公司,共同推动Smart品牌的转型和全球运营;大众希望提高合资车企持股比例;麦格纳与北汽新能源合资设立新公司……近日来,汽车行业的外商持续活跃,业界人士认为,这是我国法律制度建设与相关政策实施的成果。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发布,这部法律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年年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时再次强调,外商投资法是中国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我国将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法规,确保年底前完成,明年1月1日与外商投资法同时实施。“外商投资法的出台,是我国改革开放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吸引外资外企、促进汽车行业发展、一视同仁保护外商投资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瑞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国民待遇吸引外商投资“国民待遇、负面清单、股权比例、政府采购等直接涉及外资、外商、外企切身利益的问题,外商投资法都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取代了原有的被称为‘外资三法’的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成为外商投资领域的基本法。”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全球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经济经过多年高速增长,也需要转型升级,在这个关键时期,我国适时出台外商投资法,将进一步巩固对外开放成果。外商投资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负面清单则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外商投资法中非常引人